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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超市买东西,随手拍了点路边的景致。
我提前了一站下车,然后慢慢悠悠走过去的。天气很热,不过心情还不赖,一站路,其实也不长。
可惜上午是时阴时晴的多云天气,基本看不到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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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发现喉咙干痛,感冒的征兆,也许是已经感冒了。赶快找了药来吃,生病了要早治,不能让它继续发展下去。
真奇怪,在家也能待出病来,可能是吃饭没规律,空调吹得也不对头。柱柱说,你生病可真难得呀,是呀,我基本不怎么感冒,身体向来very strong,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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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的自己与现在有何不同,也许外表看起来的样子没太大变化,但是心里想的事情,不一样。
忙碌的生活不意味着精彩,平淡的日子也不代表失败。
停下脚步回头望自己,每个人都在进步,只要你是在跟自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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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摆一下~
舒缓送的十字绣,自己绣的。这个十字绣狂人的N多作品看得我是垂涎三尺,尤其是送给郭大人的那两幅,他的命咋就这么好捏?希望他好好摆在家里欣赏。
不过这幅我最喜欢,颜色好看,真是照亮了我的生活啊。我自己绣这东西特别没耐心,都一个月了,一个作品还没完工呢,汗~~

紫云送的纸巾盒,自己做的。用一颗颗的水晶珠子和渔网线串起来的,PFPF!

你们咋都这么心灵手巧、这么有才捏?赶快合伙儿开店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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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简单的菜越不容易拿捏,我觉得是如此。
可能就是因为它看似太简单太家常,每每做的时候就没把它当回事,“信手拈来”却“差强人意”。我以前做出来的鸡蛋羹要么吃完后剩小半碗汤水,要么表面很多蜂窝孔,又嫩又滑像布丁一样的完美鸡蛋羹看来是需要点技巧。
有人提出要吃,我觉得不能糊弄人家,所以上网google了一下,果然学到了不少小窍门。这次做出来的,算是最完美的一次了,虽然碗的边缘还有少许气孔,但内部组织已经可以与日本豆腐相媲美了。
想起来大学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去六舍楼下看门的老大爷处借他的电炉子煮东西吃。基本上也就是以煮方便面为主。每次看到我们煮面,大爷总会从他的床底下拉出一个筐子,里面是满满的一筐鸡蛋,然后招呼我们打一个鸡蛋在面里。
想想那个时候真是吃了大爷不少的鸡蛋,倒是没看到他自己吃,那一筐鸡蛋如果我们没人动过,就始终是满满的。再后来,我们觉得过意不去,就去市场买了鸡蛋给他的筐子满上。
不知道经常和我一起做坏事的德德等人是否会忆起这些旧事,我也是写着写着,突然想到这些。
好久没有上校友录,那天上去看到有同学在张罗着10周年聚会了。时间真是过得好快,到明年,大家离最初的相见已经有十年之久了,人生也没有几个美好的十年呢。所以一时兴起留了一首酸诗,酸得我自己都要满地找牙了,呵呵~~
十年只如初见,记忆中的美好,每个人的样子都未曾改变。
多么希望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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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开动烤箱了,总想着要做点东西,总也一直拖着,就是懒。昨天晚上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在家烤面包,在网上找了个很适合的方子,所有的材料家里都有,刚好不用出门了。而且,不需要用到鸡蛋,家里的鸡蛋没剩几个,柱柱昨天晚饭时提出要吃蒸鸡蛋羹,难得他提出点小小的要求,咱不得尽力满足人家不是?呵呵~~
面包做起来比较费时间,要... -

旧照。时间停在5年前的冬天。
我记得,放寒假的前几天,你和我在熙熙攘攘的新玛特商场年货展区内挑选了这盆小小的郁金香。我小心翼翼的将它捧回寝室养着,又小心翼翼的将它带上飞机、火车。北方寒冷的冬天,这样娇嫩的花朵最怕被冻着。
你送我到机场,可是飞机却晚点了好几个小时,到达乌鲁木齐已是半夜。飞机上,它一直安静的立在我的脚边,夜行航班上的微弱灯光让它闪耀着。
到酒店登记住宿时,前台的服务生说:好漂亮的花,这是什么花?我答:郁金香。那一刻,他肯定跟我一样毫无困意。
第二天当阳光照进房间的时候,我发现我的郁金香开花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郁金香开花的样子。
晚上赶火车。我一直在用两只手捧着那只小花盆,其他行李是怎么拿的,我自己也不知道。
3000多公里,我把郁金香带回家。
我很怀念索尼F707。
那是我接触到的第一部数码相机。虽然它有着笨重的机身和过长的镜头, 虽然我没好好研究过复杂的说明书而只会用自动档来拍,虽然我现在喜欢别的牌子,我依然觉得现在流行的卡片机甚至主流的数码单反都无法与当年的它相比。一个时代的经典,当时的我,不可能意识的到。
我也怀念,5年前的冬天,我按下的快门和我的记忆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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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喜欢的茶具给自己泡了杯茶。
茶叶漂洋过海而来,whittard of chelsea,是英国一个老牌的茶叶品牌,对茶叶不太有研究,只知道这个算花果茶吧,各种干果的混合物却没有一颗茶叶。茶具是收到的礼物,一套精致的对杯,古典造型的细腻骨瓷点缀娇艳的玫瑰,第一眼看见便爱不释手。
色泽浓郁的茶水散发的是清新的柑橘味道,缀一口,虽略带酸涩,却有淡香溢满唇齿之间。怪不得有人说人生如茶,细细品了,才会知晓各中味道。可惜,能停下脚步来的人不多。
一直在想要不要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顾及其他...很多人给我鼓励,也有很多人给我做了榜样,也许,我应该考虑...
认真、精致而有乐趣的生活是我所追求的,就像泡茶这样事一样,一次性纸杯和便携茶包也可以做到,但我不太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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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很多频道又在一集接一集的播金三顺。我也跟着看了一整天。
这部戏还真是百看不厌,玄彬这小伙儿也够帅啊。除了他跟三顺的对手戏,我最喜欢三顺跟亨利在济州岛的酒店大堂里相遇那一段,看一次爆笑一次,三顺说英语的样子太可爱了。
晚餐胡乱做了个菜,把鸡肉、胡萝卜、土豆切成小块儿和粉皮一起用红烧的方法乱炖,最好吃的是里面的粉皮,汲取了浓浓的汤汁味道,超级下饭。
做了一大盘,俩人吃了个底朝天。
恩,我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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